绵阳:年底前结清商贷的公积金贷款算首套,新购住房可提可贷
澎湃财讯
据四川省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消息,绵阳5月16日,年底该中心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前结清商通知》,提高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额度,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金贷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60万元调整至70万元。
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方式。款算可提可贷2022年12月31日前,首套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住房贷款记录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方式,新购无尚未结清住房商业贷款的住房,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一笔尚未结清住房商业贷款的绵阳,执行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年底
新购房屋可提可贷。前结清商2022年12月31日前,公积凡在绵阳市新购自住住房(期房、金贷现房、款算可提可贷再交易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提取该套住房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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